关于发放江都市金桥石油苑住房产权证的通知      
信息分类  家居日杂
地    区  江都
价    格  无
方    式  公告
有效时间  #2010-1-28# 发布日期  2009-12-29 8:25:01
简要说明  关于发放江都市金桥石油苑住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《土地使用权证》的通知


尊敬的金桥石油苑业主:
    在江都市人民政府和江苏油田领导的关怀下,江都市金桥石油苑住房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土地使用权证》(以下简称“两证”)已基本办齐,拟将统一、分地区发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1、购房户夫妇双方(或一方)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发证现场领取“两证”;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到场的购房户,可书面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持本单位相关证明、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。
    2、办理领证手续时,须缴纳2009年8月5日至2010年8月4日年度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(物业服务费0.4元/月.平方米、公共能耗费100元/年、垃圾处理费48元/年)。如已缴纳,请出示已缴费的票据。如上年度(2008年8月5日~2009年8月4日)和本年度房屋仍处于空置状态,须在现场先办理上年度及本年度空置房手续,按扬州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,将上年度30%的物业服务费、公共能耗费退还并转入本年度缴费总额。因本年度房屋空置还未达到扬州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时间,请业主按政策的相关规定,到期后前往物业公司办理手续。
    3、发放产权证的具体安排:
    12月29日 发证时间9:30~16:30  发证地点: 扬州基地老干部活动中心 
    12月30日 发证时间9:3 0~16:30  发证地点: 真武井下作业处机关食堂
    12月31日 发证时间9:30~16:30   发证地点: 邵伯管理服务中心大河东体育馆
    1月2日   发证时间9:30~16:30   发证地点: 江都市金桥石油苑物业公司
    扬州、真武、邵伯地区以外的购房户可在任一发放点领取“两证”。
    4、因资料不齐备未能办理“两证”的部分业主,请于12月29日~12月31日去相应的发证现场咨询相关情况并准备所缺资料,便于在2010年1月底前统一办理。
    5、请各位业主在发证现场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,做到有秩序领证,有疑问咨询。





公共事业处          
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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